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等有关规定,需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共涉及4条道路(雁泾港路(西起火炬路,东至秀圣路)、木桥港路(西起东港路,东至秀圣路)均为城市次干路,成秀路(西起东港路,东至大德路)、义庄路(西起东港路,东至秀圣路)均为城市支路),沿线涉及新建4座桥梁(2座桥梁拆除新建,2座桥梁新建),且涉及排水管道建设。不涉及环境敏感区。
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本项目属于“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131、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新建快速路、主干路;城市桥梁、隧道”,其中排水工程属于“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146、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其他”。
本项目建设内容涉及名录中两个项目类别,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因此,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