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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大齐塑料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年产塑料纽扣3亿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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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适应市场需求,以求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嘉善大齐塑料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937万元,租用了嘉善天豪服饰辅料厂出租给嘉善启帆服饰辅料厂的现有厂房作为生产用房,建筑面积1500m2,购置卧式注塑机、精雕机、线切割等生产及辅助附属设施设备,形成年产塑料纽扣3亿粒的生产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等有关规定,需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为新建年产塑料纽扣3亿粒项目,行业类别属于“C4119其他日用杂品制造”。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塑料纽扣工艺主要为注塑,原料不涉及再生塑料,不涉及电镀工艺,不涉及年用溶剂型胶粘剂、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属于“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中的“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塑料纽扣工艺不涉及电镀工艺,不涉及涂料使用,对照“三十、金属制品业33(66、金属工具制造332)和“三十八、其他制造业41(84、日用杂品制造411)”,无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名录相关规定,建设内容涉及本名录中两个及以上项目类别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照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综上所述,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公示稿)-嘉善大齐塑料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年产塑料纽扣3亿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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