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化工产品(浙江)有限公司海盐氢能源和工业气体综合项目一期项目配套厂界外管道气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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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干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墇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现在beats365网站(/)进行《空气化工产品(浙江)有限公司海盐氢能源和工业气体综合项目一期项目配套厂界外管道气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全文信息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及保密内容。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
空气化工产品(浙江)有限公司
2026年1月5日
(公示稿)空气化工产品(浙江)有限公司海盐氢能源和工业气体综合项目一期项目配套厂界外管道气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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