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欧冠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1亿平方米塑料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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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适应市场需求,以求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项目总投资340万元,租赁海宁宏立文化用品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长安镇章古路2号2幢3楼的空余厂房作为生产用房,租赁面积1350m2,购置凹版印刷一体机、复合机等生产设备,形成年产1亿平方米塑料膜的生产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等有关规定,需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本项目为塑料薄膜制造项目,涉及复合、印刷等工序,不以再生塑料为原料生产,不涉及电镀工艺,不涉及年用溶剂型胶粘剂、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属于“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9(53、塑料制品业 292)”中的“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和“二十、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23,39、印刷231”中的“其他(激光印刷除外;年用低VOCs含量油墨10吨以下的印刷除外)”,环评类别均为“环境影响报告表”,确定本项目环评类别为“环境影响报告表”。
(公示稿)嘉兴欧冠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亿平方米塑料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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