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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江泾镇工业南区有机更新项目-胜利路(07省道-南陶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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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设计道路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km/h,本次设计范围:西起07省道,东至规划南陶路,设计全长561.098m(道路全长以初步设计为准),道路红线规划宽度30m,07省道交叉口处拓宽至35.5m。用地面积为1.5742公顷,沿线涉及桥梁一座-南陶浜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等有关规定,需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本项目属于“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131、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新建快速路、主干路;城市桥梁、隧道”,其中排水工程属于“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146、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其他”。
     本项目共涉及1条道路,1座桥梁。胜利路为城市次干路,且涉及桥梁工程、排水管道建设。本项目建设内容涉及名录中两个项目类别,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故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浙江秀洲经济开发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秀洲政函[2018]83号)。在浙江秀洲经济开发区内项目,属于环评审批负面清单外且符合准入环境标准的项目,原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可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原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可以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本项目仅有部分位于降级区域内(智能家居片区降级区域范围为:东至化东桥(即南淘浜桥)、南至北郊河、西至新南洋路、北至沙河荡。由附图6可知,本项目西起07省道,东至规划南陶路,超出东侧化东桥,故部分不在降级区域范围内),从严考虑故不降级。综上,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公示稿-王江泾镇工业南区有机更新项目-胜利路(07省道-南陶路)工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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